文化市場實施黑名單制度 北京等9地先試點一年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16-02-04]
昨天,文化部發(fā)布《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將在河北、天津、上海、浙江、湖南、廣東、廣西、重慶、云南等9省份試點文化產品黑名單制度,試點期限為一年。
據(jù)了解,文化市場黑名單包括文化產品黑名單和經營主體黑名單,全國適用。文化部負責將含有禁止內容且社會危害嚴重的文化產品列入文化產品黑名單,并依法向社會公布。文化行政部門進行行政審批時,對申請中含有黑名單文化產品的,不予批準;對傳播、經營過黑名單文化產品的經營者提交的申請予以重點審查。
此外,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機構負責將有下列三種嚴重違法情形之一的經營主體列入黑名單:一是因擅自從事文化市場經營活動,被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機構行政處罰兩次以上的;二是被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機構吊銷許可證的;三是因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許可證、批準文件被文化行政部門撤銷或者因偽造、變造許可證、批準文件被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zhí)法機構行政處罰的。
上海等9地一年試點結束后,文化部將對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后,適時在全國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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